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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填报十二省(区、市)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需求量的通知
-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
- 2021-06-18
- 访问量:
【概要描述】关于填报十二省(区、市)骨科创伤类
医用耗材需求量的通知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省直管县(市)医保局,各驻郑省管医疗机构:
为做好十二省(区、市)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联盟采购工作,根据工作安排,现就填报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需求量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机构范围
全省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、驻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,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参加。
二、填报品种范围
接骨板及配套螺钉、髓内钉及配件、中空(空心)螺钉等医用耗材。接骨板与配套螺钉组成系统,髓内钉与其配件组成系统,共分普通接骨板系统、锁定加压接骨板系统和髓内钉系统三个采购包。
三、填报方式及时间
本次报量工作通过统一平台、集中报送数据。在报量系统开放时间内,相关医疗机构使用“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”的账号、密码登录“十二省(区、市)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医院需求量填报系统(http://hc.tjmpc.cn:14206/)”,在相应目录下,参考2019年和2020年历史采购数据,根据临床实际需求,按照企业供应产品清单,填报下一年度预计需求量,具体操作方法见《十二省(区、市)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操作手册》(附件)。各级医保部门参考医疗机构2020年历史采购数据,对填报数据开展审核。
系统试运行时间:2021年6月20日。
系统开放时间:2021年6月21日0时—2021年7月3日24时。
医保部门审核时间:2021年6月30日0时—2021年7月3日24时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需求量填报是集中采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。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数据填报工作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全面覆盖,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,并督促医疗机构按统一要求,在截止期限内如实填报相关耗材采购数据。
(二)各医疗机构要对填报数据真实性负责,没有采购需求的医疗机构,预计需求量填报为“0”。
(三)系统开放时间结束后,不再接受数据补报和修改。
2021年6月17日
关于填报十二省(区、市)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需求量的通知
【概要描述】关于填报十二省(区、市)骨科创伤类
医用耗材需求量的通知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省直管县(市)医保局,各驻郑省管医疗机构:
为做好十二省(区、市)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联盟采购工作,根据工作安排,现就填报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需求量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机构范围
全省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、驻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,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参加。
二、填报品种范围
接骨板及配套螺钉、髓内钉及配件、中空(空心)螺钉等医用耗材。接骨板与配套螺钉组成系统,髓内钉与其配件组成系统,共分普通接骨板系统、锁定加压接骨板系统和髓内钉系统三个采购包。
三、填报方式及时间
本次报量工作通过统一平台、集中报送数据。在报量系统开放时间内,相关医疗机构使用“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”的账号、密码登录“十二省(区、市)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医院需求量填报系统(http://hc.tjmpc.cn:14206/)”,在相应目录下,参考2019年和2020年历史采购数据,根据临床实际需求,按照企业供应产品清单,填报下一年度预计需求量,具体操作方法见《十二省(区、市)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操作手册》(附件)。各级医保部门参考医疗机构2020年历史采购数据,对填报数据开展审核。
系统试运行时间:2021年6月20日。
系统开放时间:2021年6月21日0时—2021年7月3日24时。
医保部门审核时间:2021年6月30日0时—2021年7月3日24时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需求量填报是集中采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。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数据填报工作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全面覆盖,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,并督促医疗机构按统一要求,在截止期限内如实填报相关耗材采购数据。
(二)各医疗机构要对填报数据真实性负责,没有采购需求的医疗机构,预计需求量填报为“0”。
(三)系统开放时间结束后,不再接受数据补报和修改。
2021年6月17日
- 行业新闻
-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
- 2021-06-18 0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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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填报十二省(区、市)骨科创伤类
医用耗材需求量的通知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省直管县(市)医保局,各驻郑省管医疗机构:
为做好十二省(区、市)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联盟采购工作,根据工作安排,现就填报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需求量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机构范围
全省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、驻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,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参加。
二、填报品种范围
接骨板及配套螺钉、髓内钉及配件、中空(空心)螺钉等医用耗材。接骨板与配套螺钉组成系统,髓内钉与其配件组成系统,共分普通接骨板系统、锁定加压接骨板系统和髓内钉系统三个采购包。
三、填报方式及时间
本次报量工作通过统一平台、集中报送数据。在报量系统开放时间内,相关医疗机构使用“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”的账号、密码登录“十二省(区、市)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医院需求量填报系统(http://hc.tjmpc.cn:14206/)”,在相应目录下,参考2019年和2020年历史采购数据,根据临床实际需求,按照企业供应产品清单,填报下一年度预计需求量,具体操作方法见《十二省(区、市)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操作手册》(附件)。各级医保部门参考医疗机构2020年历史采购数据,对填报数据开展审核。
系统试运行时间:2021年6月20日。
系统开放时间:2021年6月21日0时—2021年7月3日24时。
医保部门审核时间:2021年6月30日0时—2021年7月3日24时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需求量填报是集中采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。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数据填报工作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全面覆盖,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,并督促医疗机构按统一要求,在截止期限内如实填报相关耗材采购数据。
(二)各医疗机构要对填报数据真实性负责,没有采购需求的医疗机构,预计需求量填报为“0”。
(三)系统开放时间结束后,不再接受数据补报和修改。
2021年6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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